烟尘烟气测试仪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流程:
1.烟尘烟气测试仪的检定和校准
(1)计量器具必须按期送计量部门检定,检定合格,取得检定证书后方可用于监测工作。
(2)压力计、流量计等至少半年自行校正一次。
(3)烟尘烟气测试仪每3个月至半年校准一次。在使用频率较高的情况下,应增加校准次数。若发现传感器性能明显下降或已失效,必须及时更换传感器,并送计量部门检定
2.监测仪器设备的质量检验
(1)对整个采样系统进行气密性检验。
(2)空白滤筒应检查外表有无裂纹、孔隙或破损。
(3)检查皮托管和采样嘴,变形或损坏者不能使用。
(4)气态污染物采样,要根据被测成分的存在状态和特性,选择合适的采样管、连接管和滤料。
3.烟尘烟气测试仪现场监测的质量保证
(1)排气参数的测定
a测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,污染源生产设备、治理设施应处于正常的运行工况。
b应仔细清除采样孔短接管内的积灰,再插入测量仪器或采样探头,并严密堵住采样孔周围缝隙以防止漏气。
c排气水分含量测定时,采样管前端应装有颗粒物过滤器,采样管应有加热保温措施。应对系统的气密性进行检查。对于直径较大的烟道,应将采样管尽量深地插入烟道,减少采样管外露部分,以防水汽在采样管中冷凝,造成测定结果偏低。
d排气压力测定时,皮托管的全压孔要正对气流方向,偏差不得超过10度。
4.颗粒物的采样
(1)采样系统现场连接安装后,应进行气密性检查。
(2)采样嘴应先背向气流方向插入管道,采样时采样嘴必须对准气流方向。采样结束,应先将采样嘴背向气流,迅速抽出管道。防止管道负压将尘粒倒吸。
(3)滤筒在安放和取出采样管时,须使用镊子,不得直接用手接触,滤筒安放要压紧固定,防止漏气;滤筒在取出和运送过程中切不可倒置。
5.气态污染物的采样
(1)应对废气被测成分的存在状态及特性、可能造成误差的各种因素(吸附、冷凝、挥发等),进行综合考虑,来确定适宜的采样方法。
(2)采样管进气口应靠近管道中心位置,连接气路的软管应尽可能短,必要时要用保温材料保温。
(3)采样系统连接好后,应进行气密性检查。
(4)烟气测定结束后,应将采样管置于干净的环境空气中,继续抽气吹扫仪器传感器,直至仪器示值回零后再关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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